手机差点从我手里掉下去。
“你说什么?”
“赠与公证。不过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法律上操作是可以的——但如果能证明这是婚内共同财产,这个赠与可以被撤销。”
房子。
他把房子也要送给她。
“那这个赠与现在生效了没有?”
“还没过户。公证做了,不动产登记那一步没走完。”
“为什么没走完?”
“不清楚。可能何丽萍那边也有顾虑,也可能陈德福反悔了。”
“能撤销?”
“如果走诉讼,胜算很大。因为首先这是婚内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陈德福无权单独赠与。其次,赠与的对象是婚外同居者,法院基本不会支持。”
“做。马上做。”
“周老师,您确定要走法律程序?”
“你觉得呢?”
“明白了。我明天就去法院立案。”
挂了电话。
我坐在酒店那张大床上,看着窗外的夜色。
三十九年。
他不只是找了个伴。
他在系统地把我从这个家里清除。
换锁,换牙刷,换床单,换碗筷。
给她钱,给她首饰,给她我妈的遗物。
最后给她半套房子。
等我在深圳带完孙子回来,这个家已经没有我的名字了。
如果不是这次提前回来,我什么时候才会知道?
大概等我回来的时候,门口站着的就不是何丽萍,而是写着她名字的房产证。
我给刘秀英发了条消息。
“秀英,他把房子也要给那个女人。做了赠与公证。”
回复很快。
“什么?!!!”
“还没过户,律师说可以撤。”
“周美芳你赶紧打你弟电话!你弟知道了还不把姓陈的打死!”
“先不告诉他。”
“你还护着陈德福?”
“我不是护他。我是不想把事情搞到法院之前先搞成打架斗殴。”
第二天。
正月二十五。
我一早就去了何丽萍的新住处。
历下区一个老旧小区,六楼没电梯。
我爬了六层。
敲门。
何丽萍开的门。
看见是我,她的脸一瞬间僵了。
“我来拿我妈的东西。”
“什么东西?”
“翡翠镯子。银耳环。”
何丽萍靠在门框上。
“那是德福送我的。”
“那是我妈的遗物。不是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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