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才会学着规矩。要不然是无法让他们变规矩的。
所以在这一点,王成算是拿捏住他们了。
他们越这样,王成越开心。
王成和章依依说,“这些干部就应该这样去吓他们!现有的一些惩治手段根本是不能让他们有恐惧感,这是让我最生气的。为什么?因为没有恐惧感,怎么去让他们感受到教育意义?”
“法律的意义在于什么?在于定分止争,在于教育,在于预防。可是如果做不到严厉?如果对干部宽容,对群众严苛?这怎么去教育干部?这有点像一直怂恿既得利益者继续去伤害其他人?但这是没有道理的,是不明智的。所以我一直认为这个方向错了,我准备过两天写一封相关的说明到帝都去,到省里去,让上级领导重视这个问题。”
“这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讲,这是很多群众在网上都这样讲的!而且这种例子具有普遍性,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这也是我经常在开会的时候举的——一个干部打一个群众,赔礼道歉后最多一个行政拘留,但是这不影响工作,因为这不是刑事处罚!但如果群众敢打干部?这叫妨害公务。那我想请问——为什么会有这种标准?一个干部伤一个人,单位的这个领导、那个领导马上过来求情做工作!好像有一件多了不得的事似的。”
“换言之,就算这个领导干部不想要因为这件事而影响整个单位的考评结果,但一个单位的考评结果对全单位人来说,暂且不评论考评结果的其他问题…至少这一点是不应该的,你要知道一个考评结果影响一个干部一年的收入,最多就是几千块钱,但正义和一个结果对老百姓的影响有可能是一辈子!所以,一些干部正是因为违法成本低,才总是本末倒置,才总是舍近求求远。在一些领导干部的眼中,可能这个单位每个人一年几千块钱的收入甚至比一个公平正义更重要!我们无法去改变考评结果,我们只能以时间换空间,用改革推动以后合理化…但至少在眼下,不能因为这一点点短暂利益去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平,去影响人民群众的对政府、对社会的公信力,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经常批评他们,我经常扯着嗓子去骂他们,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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