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可行。」
苏泽起身拱手。
苏泽说道:「有劳李阁老。此事关乎吏治根本,若能速成草案,于京察期间呈上,既可震慑宵小,亦为日后立法奠定基础。」
李一元还礼。
李一元说道:「这也是本阁老分内之事。我即刻安排。另有一议,此律草案拟成后,可先小范围征询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意见,完善后再报内阁,以免疏漏。
苏泽称是。
苏泽离开编纂馆后,李一元当即召来三名资深编修。
李一元说明了苏泽的提议与立律要旨。
李一元要求三人依据《大明律》体例,参照历代监察法规,草拟「官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条文,并附详细立法理由与执行细则说明。
李一元强调,条文须明确罪名定义、触发条件、调查程序、罚则等级,并特别注意防范权力滥用,保障官员合理权益。
编修们领命,开始查阅律典、整理案卷。
李一元亲自督策,要求十日之内完成初稿。
苏泽径直前往内阁值房求见首辅高拱。
值房文书见是苏尚书,立即通报。
高拱正在批阅奏章,闻报搁笔,命请入内。
苏泽入内行礼。
高拱示意他坐下,问道:「子霖匆匆而来,有何要事?」
苏泽开门见山道:「师相,下官此来,是为科道监察权一事。」
「恳请内阁稍松考成法对六科都察院的束缚,允科道官员在监察吏治方面有更多自主行动之权。」
高拱闻言,面露诧异。
他看向苏泽,缓缓道:「子霖,当年力主以考成法严核科道,并奏请陛下限制风闻言事、强调据实弹劾者,正是你。为何今日反倒要为其松绑?」
苏泽答道:「师相,此一时彼一时。当年推行新政,皆需雷厉风行,集中事权。」
「科道若仍持旧日风闻言事之习,动辄以空论阻挠实务,则改革必步履维艰。」
「故当时收紧科道之权,是为排除清谈掣肘,确保政令畅通。」
高拱点头,示意他继续。
苏泽接著说道:「然如今情势已变。各项新政根基已立,大势已成。当前要务,在于巩固成果、整顿吏治,防微杜渐。」
「海刚峰在南直隶所见庸懒昏推」之弊,绝非孤例。许多官员表面合规,实则钻营巧宦,如顺天府赵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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