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清廉官员畏首畏尾。」
苏泽答道:「此故需明确细则。祖产、嫁妆等,须有历年契书、公证文书为凭。友人馈赠,若价值超过常情,如年节赠礼银钱过百两,亦需说明缘由。细则可定,日常人情往来小额赠礼不计,然大宗财物转移必录。」
「此外,可行申报之法。」
李一元问道:「申报?
苏泽说道:「若是有上述大额所得,官员可将所得向上级官府申报备案,日后核查时,完成申报便无碍了。」
李一元点头,苏泽的考虑很周全了。
但是他还是说道:「此律易引朝野争议。或有言,此乃有罪推定」,违背疑罪从无」之理。赵有德之辈,更会以律法严苛、迫害官员」为辞,煽动舆论。」
苏泽正色道:「李阁老,此事我已有虑。须在律文前言或官方释法中阐明理据,有关赵有德这番诡辩,我会在报纸上驳斥。」
李一元这下满意了,其实他要的就是这个。
苏泽是当世大儒,他先在报纸上宣扬法条的合理性,接下来出台法律的阻力就要小很多。
毕竟法律是一种共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法条就算是写出来,也不过是废纸罢了。
苏泽继续说道:「此律最终目的,非为罚人,而为震慑。使官员知,非仅贪污受贿有罪,凡财产来路不清,亦难逃追查。」
「如此,可收预防之效,令赵有德之流不敢肆意钻营。」
「防腐是为了挽救官员。」
李一元抚掌。
李一元说道:「子霖思虑周全。此律若成,实为吏治清朗之一大利器。然修订《会典》,增补律条,程序冗长,非旬月可成。」
苏泽说道:「下官知此事需时。然眼下京察在即,赵有德之事已发,正可借此契机,先以草案形式,呈报内阁及陛下,说明立律之必要。」
「同时,六科都察院可在现行职权内,对赵有德等嫌疑者,加强财产审查,若发现重大疑点,虽无来源不明罪」之名,亦可依事有可疑、操守有亏」为由,先让给事中和御史们行动起来,不必拘泥于京察。」
李一元说道:「此乃稳妥之法。既应眼前之急,又谋长远之规。我可即日召集编纂馆精通律例之编修,著手草拟官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条款,力求条文严谨,理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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