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没有那几道删线,今日这处跳号一出现,题面本身就会替所有人认定七十六曾被分送,只是去处遗失。
如今它只能问纸上有没有。
“封题只准见、未见。”她道。
刑部主簿看向侧席:“家属既然求问,难道不想知道去了哪里?”
“想。”
“那为何只肯写未见?”
“因为去了哪里,今日没人能押。”
她没有替七十六挑一个最有利于谢家的去处。
原本、后誊与会审引文之间已经有太多人拿“可能”替自己补字。这个号若也由她先写成失递,日后任何人都可以沿着她的推断,把未见说成家属自认。
录事将四枚窄签尽数移出答格。
答纸上只留下两行:
“北收冬字七十六,于承安七年北路临时杂收号段目录见其号段归属;七十六项物目未载。”
“于本次封定现存分送交割索引及三种号式核查中,未见以该号列明之分送记载。”
录事把结果分作三层:号段归属可见,七十六项物目与分送记载未见。谁若把三层并成“七十六项收而失递”,或缩成“七十六号不存在”,都须越过今日的纸另找凭据。
* * *
三署逐句念回。
兵部只对本部目录节录及查见范围落押。
刑部只对本署旧交割节录未见落押。
大理寺与清案处录事共同确认核查次序、号式与答格没有临场扩项。
沈照檀仍只签家属知悉。
萧承彻在答纸末尾添了一句:“只据本次核查记未见分送;物目、去处及其与最初报文的关系,另候凭据。”
条件侧问至此封尾。
桌上从七十五到七十七的校号尺没有补满。
七十六仍空着,三署的押却已把这处空白钉在了现存索引上。
四端尚余最后一端。录事正要将岳秉义三页问纸的时序核单移上长案,刑部主簿却先递来一张红边窄签。
“既然家属能从后誊纸尾一路问到北路临时杂收分送,”他道,“本部请先核一事。”
窄签题头写着:
“谢氏家属何由熟知北境旧制。”
下面又列谢无咎墙内制度问纸、岳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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