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道:“本部交割索引也无此号,可写不曾入刑部。”
大理寺评事道:“现存索引跳号,也可能是抄索引时漏列。应写交割漏抄。”
三句话各自越过了同一处空白:“未分送”先认定七十六项确曾收入临时簿,只是留在原处;“不曾入刑部”把未见本号扩大成承安七年从未到署;“交割漏抄”又先认定实际分送发生过,只是今日索引少写一笔。
旧档书吏把校号竹尺放平:“还有别写。”
索引中有时省去“北收”二字,只留“冬字”;有时把北路缩作一个“北”字。七十六若换了短题,也可能藏在别栏。
录事另开三列:北收冬字七十六,北冬七十六,冬字七十六。
最后一项不能混查全署冬字号,须先锁定承安七年、北路临时杂收号段,免得把京中兵外杂收冬字四十一那一套号系带进来。
旧档书吏和兵部目录吏分守两端,从现存转军务、转粮运、转伤亡及退原收处四类索引逐页报查。刑部只核本署旧交割节录,不替北路索引作答。
每查完一类,便在三种写法后落一枚小押。四类查尽,仍没有找到七十六。
* * *
兵部主事仍守着“未分送”。
“临时杂收不必件件转正目。有些来纸经承办看过,便留原簿附夹。”
萧承彻问:“现有目录写七十六留原簿么?”
“没有。”
“有附夹号么?”
“未见。”
“那便不能写未分送。”
刑部主簿接道:“本部未见收领,至少可以写不曾入刑部。”
“你核遍了承安七年刑部所有旧交割原册?”
“没有。今日只持封定节录。”
“那便只能写节录未见。”
大理寺评事主动把“漏抄”二字划去。
现存索引连续记有七十五与七十七,七十六的缺口格外刺眼。录事把“未分送”“未入刑部”“漏抄”“另册”各写成一枚窄签,摆上去以后,却没有一枚能从眼前两张节录里找到落押的人。
她想起这道侧问最初拟的是“七十六后续分送何处”。那时只改了几个字:删去“后续”,删去“何处”,改成现存索引中是否另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