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寺主张现案既仍援引旧会审,所引版本未明便应附案续核;刑部认为追索最初报文已经越出现案处置,应另列旧案检核;兵部则称现有后誊本已经具复,原报是否尚存,须待旧簿互核。
三处都写得周全,也都避开了同一件事。
萧承彻问:“兵部手里有什么?”
主事答:“后誊本。”
“何年所誊,所据何本,谁人校录?”
主事翻到兵部回文末尾:“没有写。”
“刑部手里有什么?”
“会审引录底及校记……回文说已经移送。”
“何时移送,移给何署,交割字号呢?”
又是空白。
“大理寺呢?”
“持现案卷及旧会审引文。”
“引文来自刑部移送的引录底,还是别处抄件?”
主事沉默片刻:“未明。”
三署争的是要不要继续查,纸上却连各自握着什么都没有写全。
旁边一名年长属官道:“殿下,承安七年的旧谳早已定结。如今不过为一名现押之人核补旁证,未必要逐一追原。况且谢案敏感,若从殿下这里发文,旁人只怕要说殿下借清积案之名,为谢氏——”
“为谢氏什么?”
“翻案。”
萧承彻垂眼看着那两个字。
他见过一宗旧案如何从一页无人肯认来路的节纸,长成人人不敢再问的铁案。后来每一个落押的人都说自己只是照前文行事,可最前面的那张纸从何处来,竟再也没有人说得清。
旧案本身并不叫他厌烦。叫他厌烦的是案卷一合,后来落押的人便齐齐指向前文,仿佛今日写下的字与自己无关。
“重审旧谳,须另有敕旨。”萧承彻道,“提人、验物、问证,也不在本处职权内。本处今日只问各署所持文书。谁把这一问说成翻案,便让他先写明,他不肯回答的是哪一本。”
年长属官躬身,不再劝。
主事试探道:“那便只发兵部?”
“为何只发兵部?”
“最初报文出自军前,理应由兵部追索。”
“兵部应答原报和后誊本。刑部应答引录底与校记去了何处。大理寺应答现案所附引文由何处入卷。”萧承彻逐一把三道回文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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