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那醋溜大白菜,白菜帮子清脆甘甜,竟是没有半点寻常白菜的涩味,粉丝吸饱了酸爽的汤汁,呲溜一口吸进嘴里,开胃到了极点。
站在一旁的随从都看傻了。
自家主子这三天加起来吃的东西,还没这一柱香的时间吃得多!
只见赵启元犹如风卷残云一般,连扒了两大碗米饭,将两盘菜吃了个底朝天,连盘底的西红柿汤汁都没放过。
吃完后,他放下筷子,长长地舒了一口热气,用丝帕擦了擦额头渗出的薄汗,脸上的青灰之色竟是肉眼可见地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吃饱喝足后的红润。
“痛快!从未吃过如此鲜爽的菜!”赵启元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大声赞叹,随即指着空盘子,满眼放光地看向不远处的周忠信,“掌柜的,你且过来!这红通通、酸甜可口的果子究竟是什么?老夫走南闯北,尝尽天下珍馐,味道竟从未有过这般特别的!”
周忠信在柜台后将这一切看得真切,心里早已乐开了花。
他暗暗深吸了一口气,稳住心神,想起杜鹃教他的话术,立刻换上一副憨厚又不失精明的笑容,大步上前拱手道:“客官好眼力!这红色的菜蔬,是我那老爹早年在深山老林里寻到的稀罕品种,唤作‘西红柿’。
因其对水土要求极苛刻,我们自家也就费尽心思种了那么一点点,全当个稀罕物,只够店里做菜招待贵客用的。”
赵启元不仅是个老饕,更是京城里有头有脸的大客商,商业嗅觉极其敏锐。一听是“深山稀罕物”,而且味道如此惊艳,他立刻敏锐地嗅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
“哎呀呀!暴殄天物!简直是暴殄天物!”赵启元激动得站了起来,用手指点着桌面,“此等绝佳的开胃圣品,只在你们这镇上的食铺里炒菜吃,岂不是明珠暗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