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的那个周末,乔敏来了我住的城市。
我们约在一个小面馆里见面。
她瘦了一些,但眼睛里多了一种东西。
一种很锐利的东西。
像磨过的刀刃。
她坐下来,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
「这是朗朗画的。」
她推到我面前。
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画。
蜡笔画,歪歪扭扭的,画了一个女人和一个小男孩手拉手,旁边画了一栋房子,房顶冒着烟。
底下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妈妈和我。
我的鼻子酸了。
「他知道要打官司吗?」
「不知道。但他知道妈妈一直在想办法。」
乔敏低头看着那幅画,手指轻轻地描过画上那个小人。
「他奶奶对他其实不坏,管饱管暖,但老太太年纪大了,管不动了。贺延之很少回去。朗朗跟我打电话的时候,总是说想妈妈。有一次他说,爸爸要给他找一个新妈妈。」
她的声音断了一下。
「他说,新妈妈会喜欢他吗。」
我闭上眼。
吸了一口气。
那个梦里的画面又浮上来了。
朗朗站在门口,歪着头看着我。
穿着旧棉服,脸蛋红红的。
他没叫我妈妈,叫的是阿姨。
一个孩子,被当成筹码,被当成附带条件,被放在相亲的天平上,轻飘飘的,不值一提。
「打赢这场官司。」我说。
乔敏看着我。
「我不是为了你,也不是为了对付贺延之,」我看着她的眼睛,「是为了朗朗。每个孩子都应该跟想要他的人在一起。」
她点了点头。
咬着下唇,使劲点了几下。
十二号。
开庭。
我没去旁听。
但方晴在结束后第一时间打了电话给我。
「赢了。」
两个字,方晴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克制的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