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呢?"
"你是盛华的董事长。你继续做你的。"
"你不赶我走?"
"没必要。你管公司管了十一年,业务你比我熟。我要的从来不是你走。"
她愣了一下。
"那你要什么?"
我想了想。
"我要一个公道。"
"公道?"
"十一年前,我把所有东西交到你手上。你拿着我的钱,坐着我的位子,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是废物。"
她的嘴唇紧了一下。
"我不需要你道歉。道歉没用。我需要你知道一件事。"
"什么?"
"那个你看不起的人,从来没有一天真的离开过。你以为你一个人扛下了整座盛华。但每一笔你签下的大合同,每一次你化险为夷的危机,背后都站着一个你不愿意看见的人。"
她没有说话。
"我不是在说委屈。我没什么好委屈的。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
"那你为什么选这条路?"
"因为我想知道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
"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缺了,她会不会还记得跟她吃泡面的那个人。"
走廊安静了很久。
她低下头。
手里的笔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
然后她把笔放进口袋里。
抬起头。
"答案是什么?"
"你自己知道。"
她看了我几秒。
转身走了。
高跟鞋的声音一步一步,顺着走廊往深处走。
我站在原地。
看着她的背影。
十一年前,她也是这样走的。
只不过那时候走的是一条巷子。
巷子尽头有一个面条摊。
她回头冲我喊,"快点,面凉了。"
我等到她的背影消失在电梯口。
然后转身,走向另一边的出口。
电梯里只有我一个人。
手机响了。周旭的。
"沈总,所有变更手续已经提交工商备案。预计三个工作日内生效。"
"嗯。"
"另外,赵婉如女士今天上午又打了电话来。说要见您。"
"不见。"
"她说如果您不见她,她会去媒体。"
"让她去。"
"您确定?"
"她去了媒体能说什么?说她女婿是盛华的实控人,她死活要拿五百万把人打发走?"
周旭在电话那头停了一下。
"明白了。"
"还有事吗?"
"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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