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下来了。
原告霍珩胜诉。
信托基金不予分割,两处婚前房产归霍珩所有,公司代持股权不属于共同财产。
最终,霍珩前妻只分到了一处婚内购置的房产和少量存款。
四十七亿的标的,对方只拿到了不到八千万。
苏念瑶输了。
输得彻彻底底。
判决书下达当天,我收到了三个消息。
第一个,霍珩的:"沈律师,谢谢。晚上我做东,庆功宴。"
第二个,林栩的:"沈姐!!!苏念瑶那边的当事人发了律师函要追究她的代理责任!说她失职!"
第三个,傅衍之的。
很长。
"知予,我知道这些年是我对不起你。当初的事,我有我的苦衷。念瑶她当时刚入行,如果那个案子她拿不下来,她就会被开除。我没有别的办法。我知道这不是借口,但我想当面跟你道歉。你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我看完了。
没有回复。
苦衷?
为了不让苏念瑶被开除,就给我下药,毁掉我的前途?
这叫苦衷?
我把手机扣在桌上。
深呼吸。
不急。
好戏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