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该信托为不可撤销信托,委托人为霍珩父亲霍正坤先生,受益人为霍珩本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因继承或受赠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信托收益属于赠与性质,不属于共同财产。"
苏念瑶的脸白了。
她低头翻材料,翻得很急。
"第三,"我拿出一份文件,"我方提交新证据。这是信托设立时的原始文件,包含霍正坤先生的声明——明确排除配偶的受益权。被告方如果做过尽职调查,应该不会遗漏这份文件。"
法官接过文件,翻阅。
苏念瑶猛地站起来:"审判长,原告方庭审中提交新证据,我方需要时间核实!"
"苏律师,"法官抬头看她,"这份证据已在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列入原告证据目录第十七项。你方在庭前会议上签字确认过证据目录。"
苏念瑶愣住了。
她转头看傅衍之。
傅衍之的脸色铁青。
他低头翻庭前会议记录,翻到签字页——
上面确实有苏念瑶的签名。
她签了。
但她根本没仔细看。
因为她以为对面只是个"本地小所的无名律师",不值得她认真对待。
我站在原告席上,看着她慌乱翻找材料的样子。
三年前,我也是这样。
站在旁听席上,看着她用我的材料,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