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人。她的脸被岁月和风霜刻满了沟壑,像一张揉皱了的牛皮纸。她的头发花白稀疏,在脑后挽了一个小小的髻,用一根黑色的簪子别着。她就那么站在那里,像一棵被大风吹弯了的老树,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秦渡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一瞬,然后移开了。
他忽然想到一个数字。一个他曾经在文件里读到过、当时只觉得是冰冷数据的数字——根据加州法律,所有年满十八岁的华人,必须每年缴纳一笔“警察税”,否则便无法在这片土地上合法居住和从业。
这笔税的数额不大,可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侮辱:它意味着华人的存在,是被“特许”的,是随时可以被收回的。意味着每一个站在这里的中国人,都在用口袋里白花花的银元,为自己买一个暂居的资格,像买一张随时可能过期的船票。
而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唐人街特别行动组”的存在,更是将这种制度性的歧视推到了极致。那不是一个普通的警队分支,而是一台专门为打压华人而设的、精密运转的机器。
他们不需要证据,不需要合理怀疑,只需要一张黄色的面孔、一个华人的姓氏,就可以随意盘查、搜查、逮捕。有罪推定的逻辑像一条毒蛇,悄无声息地缠绕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脖颈上——你得自证清白,而在你自证清白之前,你就是有罪的。
“第三级刑讯”,这个听起来像某个学术分类的名词,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把人往死里打”。在那个年代的美国警察系统里,对嫌疑人进行长时间的、高压的审讯以获取口供,是家常便饭。剥夺睡眠,剥夺食物,打骂,恐吓,用湿毛巾堵住口鼻模拟溺水,这些都是常规操作。
有时候,他们会把嫌疑人带到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一连审上几十个小时,不让你闭眼,不让你喝水,不让你上厕所,反复地、车轮战似地问同一组问题,直到你精神崩溃、意识模糊,连自己说了什么都记不清了。
而这一切,是合法的。
梁家骏的口供,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得到的。一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年轻人,被连续审讯了几十个小时,被按进冰水里呛了不知道多少回,最后在一张不知写了什么的纸上按下了手印。那张纸现在就在奥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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