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在府里,丞相府已经降格为普通官邸。是在我的承恩县主府门口。
她站在那里,没有穿裙子,换了一身素净的衣裳,头上一根簪子都没有。
“我来还你一样东西。”
她递给我一卷纸。
我展开一看,是那首我八岁写的咏梅诗。
原稿。她保存了十年。
“当年母亲拿给我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不是我写的。”沈蘅的声音很平,“但她说,你不需要这些。你是庶出,将来嫁个寻常人家就好。这些才名留给我,对整个府都有好处。”
我收下那张纸。
“你信了?”
“我八岁。”她说,“八岁的孩子,信母亲的话,很过分吗?”
我没有回答。
“后来我长大了,知道这样不对。但那时候已经停不下来了。所有人都叫我京城第一才女,太傅、皇后、满朝文武的夫人,我要是承认那些才华不是我的,就什么都不剩了。”
她看着我。
“沈棠,我恨你吗?不恨。我甚至有点庆幸。”
“庆幸什么?”
“庆幸有人替我体面地收了场。如果继续演下去,嫁进东宫做太子妃,迟早有一天会露馅。到那时候,就不是革职流放的事了,是欺君之罪。”
她转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那套《昭君怨》,你弹得确实比我好。”
这是她十八年来,第一次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