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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过阳台,我把外套拢了拢。
日子是自己过的。不是等别人施舍的。
二〇二五年三月。
我刚从第二分校听完课出来,手机上弹了一条消息。
张启明发的。
“周老师,何建军断供了。连续两个月没还款。”
我站在学校门口,心里凉了一截。
“有联系上他吗?”
“电话打不通,微信不回。我已经发了律师函到他登记的青岛地址。”
“何丽萍呢?”
“也联系不上。”
我收起手机,抬头看了一眼天。
三月的济南,春寒料峭。
晚上回到家,我给何丽萍打了电话。
不通。
发了微信。
已读不回。
三天后,张启明又打来电话。
“周老师,律师函被退回了。何建军那个地址是个假地址——他根本没在青岛。”
“人呢?”
“正在查。初步信息是去了南方,可能在广州。”
“跑了?”
“应该是。欠了别人的钱也跑了,不止您这一笔。”
七万多。
还了两个月就跑了。
还欠着十三万八。
“能追回来吗?”
张启明沉默了一会儿。
“难。他名下没有资产。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也只能列入失信名单。但实际上钱能不能追回来——”
“明白了。”
当天晚上我坐在沙发上算了一笔账。
镯子赎回花了八万。
何建军的十五万大概率是打了水漂了。
陈德福每月从退休金里扣划还我——按照法院判决,一个月扣两千。二十四万七,得还十年。
十年后我七十一了。
他七十三了。
能不能活到那时候都两说。
想到这里我忽然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