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那里,听着一个垂死的男人一点一点揭开三十年前的旧疮疤。
“你现在告诉我这些,是想让我做什么?”
“两件事。”他指了指床头柜,“那个抽屉里有一份文件。是当年合伙公司的原始协议和转账记录。我保存了三十年。”
我打开抽屉,果然有一个泛黄的牛皮纸信封。
“苏建国以为我手里没有证据。他错了。”
“第二件事呢?”
“救瑶瑶。”他看着我,“她是你妹妹。她从小没有我这个父亲,是她妈妈一个人带大的。她来北城找你,是我的主意。但她后来做的那些事——抢你的男人——不是我教她的。那是她自己的错。”
“她的错不该由你来道歉。”
“我知道。所以我不是道歉。我是求你。”
我拿着那个信封,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
他的眼睛跟我长得很像。同样的形状,同样的深褐色。
“我能不能做配型是医学问题,不是意愿问题。”
“我知道。”
“但如果配上了——我会考虑。”
他的眼泪滚下来。
我转身走了。
没有回头。
从医院出来,我在南方的酒店待了一晚上。
打开周国良给我的那个信封,里面的文件已经发黄,但字迹清晰。
合伙协议。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的复印件。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苏建国侵占合伙人资产总计312万元。
三十年前的312万。
苏建国拿着这笔钱,建立了苏氏建材帝国。五个亿的年营业额。三栋商业楼。一个工厂。
全是建立在偷来的地基上。
我拍了每一页文件的照片,发给了我的律师。
“张律师,帮我评估一下。这些证据在现在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苏总,三十年了,刑事追诉期肯定过了。但民事——如果能证明侵占事实存在,且受害方从未放弃追诉,理论上可以主张返还。”
“需要什么条件?”
“周国良本人或其继承人作为原告。有原始证据。最好有第三方证人。”
“证人方面——苏家二房的苏志明可以作证吗?”
“如果他愿意,可以。苏总,您打算——”
“我打算让苏建国偿还。连本带息。”
第二天飞回北城。
落地的时候手机上有几十条未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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