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恩人。
沈郁坐回小桌前,心里盘算着。
车胎废了,新车胎得要有工业券,还得去县里排队买,这一来二去,少说得耽误三五天。
这三五天,她去不了黑市,碎布头就变不成钱。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这吴春梅,不管是替谁出头,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她四周寻了寻,吴春梅正和几个女兵聊天。
那是个不起眼的姑娘,她不跳舞,节目是合唱,对演出服没什么要求,也就从没单独找过沈郁。
沈郁也没去质问。
顾淮安说得对,这会儿去闹,没凭没据的,顶多就是个怀疑。
她拿着件演出服,去找了旁边一个女兵。
“咱们部队这保卫科,手段是越来越厉害了。”沈郁一边帮那个女兵试尺寸,一边闲聊,“听说团里刚进了一套显影粉,专门查指纹的。只要手碰过的地方,一撒粉,那指纹就跟盖了章似的,跑都跑不掉。”
“真的假的?”那女兵听得新鲜,“那以后谁还敢干坏事啊?”
“可不是嘛。”沈郁笑说,“哪怕是拿把刀,刀柄上留了印,一查一个准。到时候不光是赔钱的事儿,档案里记上一笔,这辈子政审都过不去。”
“哐当——”
角落里传来一声响。
众人回头,只见吴春梅打翻了手里的搪瓷水缸,水洒了一地。
她脸色发白,手哆哆嗦嗦地去捡缸子,连声说着“对不起”。
沈郁看着她那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心里的猜测落定了七八分。
就这点心理素质,还学人家做坏事?背后要是没人在那儿摇扇子点火,打死沈郁都不信。
到了回家的点儿,顾淮安还真没派人来接她。
沈郁遛遛达达走回家,正琢磨着是上楼蹭饭还是去食堂,就闻到屋里飘着一股红烧肉的香味。
桌上摆着个铝饭盒,盖子还没揭开。
顾淮安不在屋里,但他那件挂在衣架上的背心不见了。
沈郁刚把包放下,房门就被推开了。
顾淮安一身水汽地走了进来,随手把毛巾往脖子上一搭,大马金刀地往椅子上一坐,“回来了?吃饭。”
沈郁微怔:“你不说有夜训吗?”
顾淮安莫名其妙地看她一眼,“夜训。这俩字儿老子还得掰开了揉碎了跟你解释解释?””
沈郁来气了,“那你还不去文工团接我!我腿都要走细了!”
“吃不吃饭?”顾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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