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走不稳当了,可打起架来真是厉害得紧。他随手从路边操起一根棍子来,便使得虎虎生风,三两下就把那两个混混打跑了。有一个混混不服气,从地上捡了块石头要砸他,他躲都没躲,硬生生挨了一下,然后一棍子把那混混的胳膊打折了。”
姜清越听着,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年轻的任怀绪,已经醉酒到了行走不稳的地步,歪七八扭地走在巷子里。但当看见一个姑娘被人欺负,还是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
那是他在朔北军中养成的本能,是他保家卫国多年的英勇下,那颗护卫苍生的心。
这样的一个人,何时何地都当得起英雄二字。
“他打完那两个人,又回过头来看我。”
周芸娘的声音更轻了,像是在说一个藏在心里很多年的秘密。
“他问我有没有受伤,我说没有。他又问我住在哪里,说要送我回去。我说不用,他还是说这条巷子不安全,要将我送到路口。他就撂下这么一句话,说完就走在前面了,也不管我跟不跟。”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交叠的手指。
“他一直把我送到巷口的大路上,看着我叫了一辆驴车,才转身走了。从头到尾,他都没问我叫什么名字,也没告诉我他叫什么。对他来说,那大概就是顺手做的一件小事,不值一提。”
她抬起头,看着姜清越,目光坦荡而清澈。
“可对我来说,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一个人。”
年少时期遇到的那个从天而降的英雄,无论到了何时,都会记得他的勃勃英姿吧。
姜清越的心被什么东西轻轻揪了一下。
“后来呢?”她问。
“后来我悄悄托了人打听,”周芸娘道。
“打听了很久才打听到,那个人叫任怀绪,是朔北军的副将,那些日子是军中休沐,他告假还乡探亲的。我还知道了他竟和我家沾着一点远亲,且——他那时候已经成婚好几年了。”
她说“他已经成婚好几年了”的时候,语气里没有酸涩,只有一种淡淡的、陈述事实般的平静。
“我知道他有妻子的时候,失落了好一阵子。”
她坦然地笑了笑,“那时候年轻,不懂事,觉得老天爷不公平——怎么我好不容易遇见一个能住在心里的人,人家却已经有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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