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槿短暂地来过香港,又匆匆飞往英国,享受她美好的留学生活。
梁世文怕她在国外生活得不习惯,还想把她用顺手的佣人一并打包过去,被南槿以语言不通为由拒绝了。
会英语的佣人本就寥寥无几,梁世文遗憾放弃,退而求其次,让她到英国去找他熟识的朋友,那个人会替她安排合适的佣人。
南槿落地英国时,身边只跟着几个新的佣人,没人管束,她像脱了缰的野马,浪得飞起。
但课是正常上的,反正英语和医学都学了,也不差一门法律。
不就是背书嘛,她擅长!
英国十月的雨黏腻又绵长,伞撑在头顶也没用,雨水照样阴魂不散地贴上来,沾湿她的发梢、袖口和裸露的脚踝。
南槿的大学坐落在伦敦近郊,红砖建筑爬满常春藤,草坪修剪得像天鹅绒,到处都是行色匆匆抱着书的年轻人。
她读法律,课程排得不算紧,但阅读量大得惊人,每周都有几百页的案例要读,她翻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判例,读得津津有味,完全当八卦看。
你永远也想不到法律课上会出现什么离谱的案例。
比如一个男人起诉他的邻居,理由是邻居家的树挡住了他家的阳光,导致他抑郁。
法院判他胜诉,因为“享受阳光的权利”被认定为一项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再比如,一个女人告她的前男友,因为他答应娶她但没做到,她要求赔偿“婚礼筹备损失费”和“精神损害费”。
法院居然真的判了,理由是男方口头承诺构成了“合理信赖”。
还有更离谱的,两个醉汉打赌,一个说他能吞下一整只活金鱼,另一个说他吞不下去。结果第一个醉汉真的吞了,但金鱼卡在了喉咙里,被送往医院抢救,花了三千英镑。
他起诉另一个醉汉,要求对方承担医药费,理由是“是他激我的”。
法院判他败诉,法官在判决书里写道:“自愿吞食活体动物不属于合理风险转移的范畴。”
南槿被最后这个案例干沉默了,嘴角抽了抽,不太想把这玩意儿记进脑子。
她用笔在这行字下面重重划了一道线,旁边写了个批注:废物,吞之前不会先把鱼捏死吗。
不出意外,她的批注被老师注意到了。
南槿的法律课教授叫Prof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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