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袋腊肉,骑三个小时回刘阳老家,路上冻得手指发麻,但到家的时候他妈已经炖好了排骨汤。那碗汤现在还在他记忆里,但再也没机会喝了。
林默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把包放在脚边,靠着窗。
车窗外的景色开始往后滑,先是站台、然后是小城的边缘、然后是大片的田野和远山。
高铁的速度比他以前坐过的任何交通工具都快,窗外的景物在视野里拉成一条模糊的线,像什么东西正在被快速展开。
他看了好一会儿那些掠过的田野和村庄,它们隔着一层玻璃迅速靠近又迅速远去,像在翻一本不需要他动手的书。
他忽然觉得有点恍惚,现在是第七次重开了。
从第一次死在常沙那条梧桐巷子里开始算起,到现在也不过半年多的时间。
可这半年多他经历了陈旭的江景大平层、杜云飞的房车旅行、宋野的教室和火场、邹劲夫的拳台和债务、陈阳的代练和黑基地、秦绍文的市长办公室和新闻发布会、顾长安的园区和战区。
每一世都像是被折叠过的不同版本的人生,它们平行排列在时间轴的同一条线上,互相不重叠,但每一段都完整得像是有人拿尺子量过。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是顾长安的手,瘦、白、指节突出,跟陈旭的手、邹劲夫的手、秦绍文的手都不一样。但这只手底下已经累积了七段截然不同的记忆,每一段都在他的意识里留下了一层印记。
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换了七张脸、七种身份、七副人生轨迹,整个人像是被人塞进了一台搅拌机里来回搅了好几遍,但最终沉淀下来的还是那个坐在梧桐树底下等死的常沙外卖员。
挺奇怪的,换了那么多身份,做了那么多事,但他心里最真实的锚点还是那辆破电动车的坐垫和那条晒得发烫的柏油路。
高铁经过一座城市的时候,他透过窗户看到远处有一片亮着灯的高层住宅楼,窗口层层叠叠地亮着暖黄色的光,像是有人在天黑之前提前点燃了一大片炉火。他以前住在那种楼里。
不是在常沙,是第一世之前的某个出租屋,六楼没电梯,窗户朝北,冬天冷得像冰窖。
他在那里住了三年,每天凌晨出门晚上回来,楼梯间那盏声控灯坏了大半年,他每次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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