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香顺着舌尖滑下去,后劲里带一点涩,确实比酒吧里那些调制货强多了。
火锅端上来的时候铜锅咕嘟咕嘟地滚着,白汽从锅盖缝隙里钻出来,混着番茄和辣椒的酸甜香气。
两人隔着白汽开始闲聊。
起初聊的是丽江本地的事情,她讲她爸年轻时跑马帮的经历,从大理驮茶叶到拉萨,一趟要走两三个月。
她讲古城里哪棵树已经活了三百年,哪座桥底下藏着明朝的排水暗渠。
她讲她小时候在四方街追着卖糖葫芦的老头跑过好几条巷子,结果人没追上还摔了一跤,膝盖上的疤到现在都还在。
林默听着,偶尔插一句,碗里的排骨蘸着腐乳辣碟,一口一口吃得慢悠悠的。
他在心里给她的故事排了个序。
跑马帮最酷,明朝暗渠最冷知识,摔跤追糖葫芦最有画面感。
他觉得自己像是在听一档播客节目,主持人声音好听,稿子也有意思,唯一的区别是这档节目他可以随时按暂停插话。
话头渐渐从丽江聊到了更远的地方。
林默顺着她的话头聊了一些自己的事,但没讲代练那些苦活累活。
那种熬夜打游戏熬到眼底出血的经历,放在眼下这个氛围里说就太扫兴了,而且跟他现在“富二代”的人设也不搭。
林默端着酒杯,语气随意地讲了个大概,说自己家里有点产业,前两年顺手拿了些闲钱投了几个项目,运气不错,赶上了风口,赚了一笔,现在没什么负担,想出来走走就出来了。
他讲得含糊,具体的行业、金额、细节一概略过,像在说“今天天气还行”一样轻描淡写。
苏晚听了,没追问具体是什么项目,只是笑着说了句。
“投资做得好的年轻人我倒也见过,但你这种赚了钱之后不急着炫、不急着花的,还真不多。”
她说这话的时候筷子夹着一块排骨悬在半空,没急着送进嘴里,反而认真看了林默一眼。
“听你说话,总觉得你不太像你这个年纪的人。”
她放下筷子,端起青梅酒抿了一口,目光从杯沿上方落在他脸上。
“你这语气和节奏,比我身边三十多岁的朋友还稳。要不是你说自己才二十出头,我真觉得你至少得二十八了。”
林默笑了一下,端起酒杯碰了碰她搁在桌上的杯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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