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暗着,窗帘拉着,市里的夜景透过窗帘缝隙漏进来一线,照在沙发和地毯上。
第二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包厢里已经没人了。
他坐在沙发上,端起那杯凉掉的红酒喝了一口。
昨晚的荒唐劲儿退了之后,心里只剩下一片空荡荡的安静,什么感觉都没有。
不满足,也不空虚,像是做完了一件以前一直想做、但真的做了之后也就那么回事的事情。
他靠进沙发里,捏着酒杯转了一圈,忽然轻轻笑了一声。
“果然,人生就是在不断祛魅。”
他把酒杯搁回茶几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嘴里又补了一句:“不过,要是有机会的话……下次一定还要来。”
第二十二天,他去了商场顶层。
奢侈品那一层他没仔细逛过,以前送外卖的时候从楼下经过无数次,抬头看橱窗里的模特,低头继续看导航,从来没进去过。
这次他从第一家开始逛,一家一家推门进去。
导购全程微笑叫他“先生”。他试了双八千多的鞋,导购蹲下来要帮他穿,他下意识往后缩了一步,说“我自己来”。
后来他还是买了那双鞋,走出店门的时候刻意多走了几步,鞋底踩在地板上,跟地摊货一样硬。这八千多花在哪了,他走了十几步也没想明白。
然后他拐进了一家表行。
玻璃展柜里的表在射灯底下泛着细碎的光,他以前看网络小说的时候经常看到这个词——百达翡丽。
小说里的男主抬手露出一块,周围人就不说话了,他当时看的时候心想这玩意儿到底长什么样。现在他站在柜台前面,指了一下橱窗里最中间那只。
“这个拿出来看看。”
店员戴着白手套,小心翼翼地把表取出来放在绒布托盘上。
林默拿起来翻到背面看了一眼标价,数字后面跟着一长串零。他用拇指摸了摸表盘边缘,金属冰凉光滑,表盘打磨得跟镜子似的,指针在上面走得很轻,几乎没声音。
他把表戴在手腕上试了试,陈旭的手腕骨节分明,搭上这块表确实好看,但在光底下看久了也就那样,就是一块圆形的金属片在转。
“包起来吧。”
他刷了卡,拎着小袋子走出表行。几十万的表装在一个巴掌大的盒子里,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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