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问题在他脑海里盘旋着:杀人碎尸,需要多长时间?
徐三金没有碎尸杀人的经历,但他有剁肉的经历,尤其是剁排骨。
如果没有屠夫专用的砍刀,那剁骨头可费劲了。
从黄平江进入那座小院,到宋沅菱挎着竹篮出来,前后一共两个小时。
哪怕宋沅菱力大如牛,也不可能在两个小时之内,把一个大男人剁碎吧?
脊椎骨!
大腿骨!
肩胛骨!
脑壳子!
不说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就是把黄平江大卸八块,也需要时间。
除去宋沅菱和黄平江周旋的时间,杀黄平江的时间,再除去宋沅菱清理自己身上的血迹的时间,剩余的时间压根不够宋沅菱碎尸……
徐三金闭了双眼,脑海里回想着第一次见宋沅菱的场景,以及第二次宋沅菱从家里挎着竹篮出来的场景。
两相对比之下……
衣服没换,还是那身蓝色的碎花布棉袄。
只换了一双鞋……
徐三金猛然睁开双眼,宋沅菱衣服上没有血迹……所以,当时还有其他人在现场,帮助宋沅菱碎尸!
是那个毛贼?
徐三金当即推翻了这个猜想,当时毛贼身上也没有血迹,就连鞋底都没有沾上血迹。
为了保险起见,徐三金又拼着脑袋裂开的疼,回想着放倒毛贼后的一幕,以及对话。
那个毛贼没说有其他人帮着碎尸,但也没有说是宋沅菱亲手碎尸,只说黄平江被剁碎。
宋沅菱取回来的六根大黄鱼,很可能是为了给帮他碎尸的人,却被毛贼先下手。
问题来了,那个毛贼为什么要隐瞒?徐三金推测当时在现场碎尸的人,可能是毛贼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