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厮有些不甘心:“大官人,那可是三十两……”
“你们看不出来,”
西门庆淡淡地说道,
“那小子走路的时候,脚步沉稳,腰背挺直,肩头和手臂的肌肉线条分明,一看就是练家子。
而且他扛着那头一百多斤的鹿走了那么远,连大气都不喘一口,这份体力和耐力,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他顿了顿,语气带着几分审慎:
“这种人有真本事在身,为了三十两银子去招惹他,不值当。走吧,回府。”
小厮们对视了一眼,不敢再多说,连忙抬起那头鹿,跟在西门庆身后,朝巷子深处走去。
赵龙并不知道身后发生的这番对话。
他揣着那沉甸甸的三十两银子,走在阳谷县的街道上,心情大好。
三十两银子,加上他之前攒下的十一两,再加上路上从匪徒那里抢来的五六贯铜钱……他现在的身家,已经超过了四十两。
这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先去买坛好酒。”
他在心里盘算着。
家里那对鹿茸还放着,鹿茸泡酒,是大补之物。
他需要一坛烈酒,最好是高度的高粱酒或者烧刀子,这样才能把鹿茸的药效充分泡出来。
他拐进街角一家挂着“酒”字旗的铺子。
铺面不大,门口摆着几口大酒缸,酒香扑鼻。
掌柜的见他进来,殷勤地招呼:
“客官,打酒?”
“有烈酒吗?”赵龙问。
“有有有!”
掌柜的指着角落里一口半人高的大缸,
“这是从汾州进来的老酒,烈得很!一般人喝不了,客官您要多少?”
赵龙想了想:“来十斤。”
掌柜的愣了一下:“十斤?”
“对,十斤。”赵龙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放在柜台上,“够不够?”
掌柜的连忙点头:
“够够够!多了多了!我给您找钱!”
掌柜的正准备拿个酒坛装酒,赵龙想起这个年代的酒怕是不怎么烈,当即先叫掌柜的先打一碗来先尝尝味儿。
掌柜的见赵龙都拿了碎银子了,要尝尝酒也在常理之中。
就拿了个粗瓷碗给赵龙打了半碗酒。
赵龙喝完,感觉只是略微有些酒味儿,估摸着最多也就十多二十度的样子。
“掌柜的,这就是你们这儿最烈的酒?莫不是欺我年少,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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