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二十年追诉期,侃侃而谈。
立志让在场的和电视机前的每一位观众都清楚。
拐卖儿童基础套餐就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超出基础套餐属于加重情节的,最高会判死刑。
观众们频频点头。
待汪律师普法完,主持人点到于大喜,问她是否需要法律援助的时候,于大喜调整了刚刚的坐姿。
她目光炯炯的盯着汪律师,认真提问:
“汪律,请问如果拐卖我家两个孩子的人,他就是临时起意,把我家两个四岁的孩子抱走。
回去后也没有虐待我的孩子,最后把我的两个孩子送给了别人。
而抱养两个孩子的人家给了他一笔几千,甚至上万块钱的辛苦费,请问这个人贩子被抓后会判多少年?”
汪律师给出的答案还是五年。
这种真就是儿童被拐卖里最基础的类型。
于大喜点头,再问:
“那如果是同一时间,同一个镇上有人看到邻居家刚刚买回来了两只,总价值十万元的狗,心生歹意。
趁着邻居出门遛狗的时候不注意,将这两条狗偷走并以一万块钱的低价卖掉,被抓后会被判几年?”
演播厅里的观众们顿时敛声屏气。
一个是偷走了两个孩子。
一个是偷走了两条狗。
孰轻孰重?
结果却是令所有人大跌眼镜。
因为律师说:“上述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且两只狗的经济价值会按购买价格认定,狗主人如果能提供相应的凭证就属于涉案金额巨大,基准刑期预计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于大喜再问:“那如果把这两条狗换成两只大熊猫呢?”
汪律师:“偷大熊猫的行为不适用盗窃罪,而应适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偷卖两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量刑的起点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达无期徒刑。”
于大喜:“所以,同样是被偷走并卖掉,两个孩子既比不上高经济价值的狗,也比不上珍贵的野生动物吗?”
观众们也跟着炸了锅。
“对啊,凭什么?”
“自古以来不都说人命大于天?”
“这狗有狗价,人的价值该怎么算?”
演播室的观众们议论的声音都传到了台前。
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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