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那条“赵强就是我找来帮忙跑腿的,事情我担”发出来之后,第四卷真正从“追线索”进入了“算结果”。
因为你可以嘴硬、可以切割、可以说“不是我”。
但你一旦写下“我找来跑腿”,就等于把指挥关系自己递到了桌面上。
这不是道德问题,是事实问题。
而事实,一旦被系统接住,就不会因为你后悔而消失。
第二天上午九点,派出所电话打进来。
民警的声音很平,却比以往更硬:
“林晚女士,周明今天到所里了。我们会对他和赵强分别做笔录,并把两人陈述、刻章/寄件影像、收款码、车辆租借记录、资金账户这条线一并对照。你这边不用到场,我们有需要会通知你补充。你保持不联系、不回应。”
林晚回:“明白。”
她没去派出所。
第四卷走到第100章,她终于不用再靠“跑腿”补材料证明自己。
她要做的,只是把最后那几条“自爆短信”存好——让系统按流程把结论写出来。
中午十二点半,何律师发来一条消息:
【警方这次会重点核查两点:
1)周明是否存在指使赵强刻章、寄函、张贴假通知、诱导转账等行为;
2)周明是否通过资金账户/车辆调度对行为提供支持。
你要准备的是“损失清单”,后面不管走刑事/治安/民事,都会用到。】
林晚回:“我已经在列。”
她打开电脑,新建一个文档,标题写得很直白:
《损失与影响清单(第四卷)》
内容不煽情,像报销单,但每一条都能落地:
门铃摄像头安装费用(凭证)
换锁锁芯费用(凭证)
平台虚假房源导致的电话骚扰记录(工单+通话截图)
公司法务/HR处理成本(内部记录+函件邮寄凭证)
物业多次加巡逻、出具说明导致的管理成本(物业可出证明)
租客报警次数与回执编号汇总
个人时间成本(出庭/跑法院派出所次数清单,作为说明)
她没有写“精神损失费”那种空话。
她写的是——你想赖都赖不掉的“我花了多少钱、我多跑了多少趟”。
第四卷的清算,就是从这些硬账开始。
下午四点多,派出所民警又来电。
这次他没有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