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借款声明”公证受理回执补交出去后,周明那边安静了半天。
安静得像他在憋一口气。
林晚不指望这口气会憋成认错,她更怕它憋成新招。第四卷到现在,她已经很明白:周明不怕道理,他怕的是——证据把路堵死,他就只能换更阴的路。
果然,周三上午九点四十,派出所电话打进来。
民警声音很平,但第一句就直戳要害:“林晚女士,周明寄到你公司的那份《欠款催告函》,我们需要原件。尤其是那枚‘周明法律事务部’的章,我们要做进一步核查。你这边能协调到原件吗?”
林晚没犹豫:“能。我现在去公司取。”
电话挂断,她把外套一披,文件袋一拎,像出门买菜一样熟练。
公司法务在小会议室等她。
桌上放着一个透明文件袋,里面是那份《欠款催告函》的原件。纸张被扫描过几轮,边角还是很挺,唯独那枚红章特别扎眼,红得像故意提醒你:这不是正规章,是用来吓人的。
法务把袋子推过来,语气很职业:“原件我们交给警方,但公司需要留存移交记录。”
林晚点头:“做移交单。写清楚原件页数、快递面单复印件、在场人员。你们盖公司章,我签字。”
法务一边写移交单,一边低声说:“这种‘法律事务部’章,基本就是自己刻的。真正规机构不会这么干。”
林晚没接“基本”。她只回一句更落地的:“所以才要让警方去查刻章来源。”
移交单三方签字,法务盖章,“咚”一声落下去。原件装回袋子,封口贴条。
这一瞬间,林晚心里很清楚:周明最喜欢装“法律”,可法律最不吃装。
你敢盖章,就得承担“章从哪来”的后果。
她到派出所时,谈话室里很安静,只有打印机偶尔嗡一声。
民警戴上手套接过原件,先看面单、再看落款、最后把目光落在那枚“周明法律事务部”章上。
他用笔尖轻轻点了点那圈红印:“你看,他这章刻得还挺像那么回事。”
林晚没说话。
民警继续说,语气不重,但信息很明确:“我们现在先核两条:第一,这个所谓‘法律事务部’是否真实存在;第二,这个章从哪刻的、谁取的、谁用的。你这份原件对我们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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