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页抄的是谢无咎旧答。玉甲由其生母崔氏所授,时在初次北行之前;后来曾以玉试探一名旧人。
母亲只称旧物,未说用途;所谓试探是他后来的判断;那名旧人身份未核——这些话,也都被留在了附件小字里。
奏文撮要只取了“北行前得玉”和“凭玉识人”。
再下一页,是谢无咎所答北境急报收递之制。原本只为说明该去哪里找最初报文,到这里却添了一句批语:“于北路军文门径,知之甚详。”
沈令姝看见自己的名字,是在第四页。
那张纸她一眼便认出来了。八日前,张妈妈把底稿压在她面前,叫她誊写沈照檀早知旧车、紫檀匣、戊七、岳秉义等事。她没有胆量撕纸,只把底稿上的“五月二十四以前”改成了“诸事显露以前”。
眼下的清抄件没有那句确日。
它把旧车、伤客、戊七与岳秉义依次抄在一处,再在旁边添了半行朱字:“谢氏姻亲于事发前已知旧人旧物。”
“这是我说的吗?”她问。
管事看了看纸:“哪一句?”
“旧人旧物。”
“是据你所述归纳。”
“我没有写过‘已知’二字。”
“朱字是按语,不署你的名。”
沈令姝抬起眼,盯着那半行不署她姓名的朱字。墨色还新,已经把旧车、伤客、戊七与岳秉义压在了一处。
* * *
管事把最后一页推到她面前。
那才是黄封里真正要说的话。
奏中并未断言两玉必是军中信物,句句都留了“疑”“或”“当讯”。可它先说崔氏旧藏一枚,北境旧卒岳秉义又持一枚;再说谢无咎熟知北境文书收递,沈氏亲眷早知戊七送伤与旧人出现。到了末尾,便成了“疑谢氏以双玉分授合信,借旧案核文之机,重联北路故旧”。
每个字都像只走了半步。
合在一处,却已将人推到另一桩案门前。
沈令姝问:“这封奏已经递了?”
管事没有回答,只将那张“旧述无误,所记如前”重新放到她手边。
“二少夫人今日只须添一笔。若有官面来问,也照旧说。”
“照哪一份旧说?”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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