簿本行的押式相合。
三处终于接上。
腊月二十六先封卷,正月初九再取第五纸覆校归架。
“校过”旁记与半押,属于第二个年月。
沈照檀看着两行日期隔在横尺两端。
十余日不算久,却跨过一道成卷关防。腊月二十六以前的核校,可以成为会审成卷的经手;正月初九再取纸,只能算成卷以后覆校。后来的人仍可校同样的字,却不能让后落的押倒回去,替成卷当日证明曾经见过哪张底本。
刑部主簿道:“相隔不过十余日,仍是同一承办主簿。”
“人相同,年月不同。”评事道。
“覆校也可能只是把成卷前已经核过的事补记下来。”
“可以保留。”
“也可能两句本来就在纸上,正月只是校页。”
“也保留。”
兵部主事问:“那能不能说明两句是正月初九才添?”
大理寺评事看向沈照檀。
萧承彻道:“归架簿方才当众念过。只许就簿答簿。”
她起身答道:“不能。”
“为何?”
“归架簿只记取第五纸覆校,没有记添了哪一句。两句可能成卷前已有,正月再校;也可能据别纸补入。今日分不出。”
“那这一场校年,有何用?”
“能说明‘校过’不是腊月二十六成卷时留下的核验。”
萧承彻颔首,录事才把这句话写进第三端核记。
刑部主簿立刻道:“不得写成后来伪添。”
“本来也没有这么写。”萧承彻道。
核记最终只留两层事实:会审引录底题头虽写“引北报疫亡文”,具体题名、页号、收文号仍空;栏外“校过”及半押依覆校归架簿落于承安八年正月初九,晚于会审成卷。
至于两处文字成卷时是否已经存在,纸上没有答案。刑部主簿盯着这一句,确认其中没有“后来伪添”,才在本署持本栏落押。
大理寺只在目录与日期核见栏落押。
兵部先前提出的“互相补足”没有进入结论。第三端问何本、何号,答格里仍只有“未核出”。
* * *
录事将第三端记页封尾时,青漆题匣里传出一声纸页擦动的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