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他读书,他放学就去给人跑腿送货。
十二岁那年,奶奶病了。他一边上学一边打工,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给人洗过碗,搬过砖,扫过厕所,还去过黑市当打手。
十八岁那年,奶奶病重,他把自已卖了。
站在奴隶市场的台子上,脖子上挂着牌子,标价50万星币。台下的人像挑牲口一样看他,捏他的胳膊,掰他的嘴,拍他的后背。
没人问他愿不愿意。
没人管他怕不怕。
他就是个物件,谁出得起钱,谁就能把他带走。
后来沈家买了他。
签了五年契约,他成了沈家的护卫。在那些人眼里,他就是一条狗,一条会咬人的狗。主子让往东,他不能往西。主子让咬谁,他就得咬谁。
再后来,契约到期,沈家给了他一个新选择:继续为沈家效力,做暗线,当鹰犬。
他接受了。
因为他知道,不接受的下场是什么。
这些年,他替沈家干过很多事。监视、跟踪、传递消息、处理麻烦。没人问过他愿不愿意。没人管过他怕不怕。
他就是一把刀。
刀不需要有想法。
可现在,沈砚霜站在他面前,说了那句话。
“你放我走,你的命难道就不要了?”
从来没人问过他这个问题。
从来没人想过,他也有命。
“沈砚霜。你刚才说、我的命?”
“你是担心我吗?”
沈砚霜别过脸,语气冷淡,“少自作多情。只是你若死了,我在这监区少个能说话的,麻烦。”
江逐云笑了,“所以你是为了这个?”
“不然呢?”
江逐云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很久。
那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心虚,没有闪躲,只有一片冷冷的平静。
可他看见了一点别的东西。
很淡,很浅,藏在最深处。如果不是他一直盯着,根本发现不了。
那点东西,像是……温度?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活了二十四年,从来没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
不是把他当工具,不是把他当狗,不是把他当可以随便牺牲的棋子。
是把他当——人。
“沈砚霜。”他叫她。
“嗯?”
“我记住了。”
沈砚霜皱眉,“记住什么?”
江逐云没回答。
他只是看着她,嘴角慢慢弯起来,那笑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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