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
李治看了很久。
“杜师。”他低声说,“这案子,朕看不太明白。”
“哪里不明白?”
“案卷上说,王大盗粮,是为救他病重的母亲。”
李治说,“他偷了官仓三斗米,被仓吏当场拿住。可朕查了河中的粮价,三斗米,不过一百二十文。一个壮年农夫,扛活半月,也就攒出来了。他为什么不借钱,不去帮工,偏要去偷官仓?”
杜荷心里一动。他等的,就是这个问题。
“陛下的意思?”
“朕的意思是,这案卷,只写了结果,没写缘由。”李治说,“要么,王大是个傻子。要么,这后头还有别的。”
他把案卷抽出来,单独放在一边,说:
“这一件,发回大理寺,重查。”
殿里起了一阵极轻的骚动。
三法司的几个老官交换了眼色。
新皇第一次勾决,头一件,就打回了。
消息当天就传到了尚书省。
有人把这件事说给长孙无忌听。
长孙无忌正在批文书,头也没抬,只说了一句:“陛下这是在立规矩。”
那人问:“立什么规矩?”
“告诉三法司,天子的眼睛,会看进案卷后头去。”长孙无忌说,“往后,谁再敢递糊涂案子上来,谁就是在拿自己的脑袋,试天子的刀。”
他说完,又补了一句:“这一手,学得好。”
第二份案卷,是齐州的。
一个叫周顺的汉子,为父报仇,当街杀了人。
按律,杀人者死。
李治看完,沉默了很久。
“杜师。”他说,“朕记得,《礼记》里说,父之仇,不共戴天。”
“是。”杜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