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边的配电箱里。
是我十一年前装修的时候亲手拧上去的。
一个月后。
法院第一次开庭。
赵婉如的律师周文海,在法庭上洋洋洒洒地阐述了四十分钟。
核心论点只有一个:沈默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利用丈夫身份迫使江雪琴签署了代持协议。
他举了十一年来的种种"证据"——
江雪琴是独生女,结婚时没有彩礼。
沈默婚前无固定收入,依赖江家的资助。
公司启动资金一百二十万"来源不明"。
代持协议签订日期与结婚登记日期仅隔一周。
"综上所述,该代持协议的签订,并非出于江雪琴女士的真实意愿,而是在婚姻关系的胁迫下被动作出的……"
我的律师丁一帆坐得很安静。
等周文海说完了,他站起来。
"审判长,被告方有一段录像需要作为证据提交。"
法官点头。
屏幕亮了。
录像里,公证处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