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些途径当上的官,其地位和声望通常不如科举正途。
......
再看看“吏”,通常是指负责文书、刑名、钱粮等专业性工作的那群人,比如说书吏、典吏。
吏的职位很低,基本没有品阶。
但是,可不要小看“吏”的地位。
由于他们负责某一领域,如刑名、钱谷等,熟谙律例、账册和公文流程,实际权力常凌驾于新任官员之上。
有言道:“官弱吏强,吏在左而官在右”。
别看“吏”的官职地位低,却常能左右政务。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人在做“吏”?
首当其冲的,便是一大群科举失意者。
大量秀才(生员)或童生在无法中举后,为谋生选择为吏。这类人是吏员中文化水平较高的群体。
除此之外,还有家境尚可、读过书但未能进学(未成秀才)的庶民,低级官员子弟通过荫庇或关系进入吏途,以及部分能力突出的衙役(如书办)可能晋升为吏。
比如说周正,他便是从“役”晋升为“吏”。
“吏”的选拔方式。
在大明王朝,通常需要通过官府组织的“吏典考试”,考察文案书写、律法知识、算术等专业技能。通过者可取得“吏役资格”。
又或者是,由地方官员或现任吏员推荐“身家清白、通晓文理”者充任,推荐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在明初,即洪武年间,百废待兴,曾选拔通晓文书的农民到官府办事,期满无过可授官,但后期流于形式。
“吏”可以晋升吗?
答案是可以的。
在明朝,吏员服役九年(三考)无过,可赴京参加“吏部考功司”考核,通过者可授未入流或从九品的官职(如巡检、驿丞)。但名额极少,竞争激烈。
......
再谈到地位最低的“役”。
“役”,可以定义为,朝廷通过强制力(佥派)或生存压力(招募)从平民中征用的底层劳动力。
其来源核心就一个字:“佥”(强制征发)。
在此之前,明朝将民户按资产分为“三等九则”,按户等轮派差役。原则是“以籍定役,按户轮充”。
还有一些特殊役籍,比如匠户、军户、灶户(制盐)等,这些拥有专业属性的工作,通常有专门的役籍,世代承袭,不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