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办公室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他涨红着脸,在同事们探究的目光中,几乎是抢过了那封信。
律师函写得言简意赅,但信息量巨大。
第一,我,林蔓,正式提出离婚。
第二,附上了一份长达二十页的附件。
附件里,是我这三年来,为“陈家”所有开销的银行流水、票据、转账记录汇总。
每一笔,都清晰地标注了日期、金额、用途。
大到房贷车贷,小到买菜买纸巾,事无巨细。
附件的最后一页,是我公司开具的、盖着鲜红公章的年度收入证明。
上面的数字,是他引以为傲的月薪两万七的三倍还多。
律师函的最后,给出了两条路。
一,念在夫妻一场,协议离婚。他,陈浩,净身出户。
二,若不同意,法庭上见。我将委托律师,起诉追讨他这三年来以夫妻名义支出、但实际用于他个人及他原生家庭的所有费用,即“不当得利”。
苏悦在电话里告诉我,她把律师函写得极具压迫感。
“我就是要让他明白,他现在没有任何跟我讨价还价的资格。他以为他抓着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他不知道,他从头到尾,都是那个被‘扶贫’的对象。”
陈浩看完律师函,当场就瘫坐在了工位上,脸色惨白如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