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男生,跟着音乐的鼓点晃了晃脑袋,幅度不大,但节奏踩得准。
苏语迟切着牛排,刀叉碰到盘子的声音很轻,被音乐盖住了。她嚼着牛肉,看着窗外。
餐厅中央的就餐区突然爆发出一阵骚动,惊呼尖叫的声音、椅子腿刮地板的声音、盘子碰叉子的声音、手机掉在桌上的声音混在一起。
苏语迟和小何也抬起头往那边看去。
一个年轻男人从餐厅中央的通道走出来,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牛仔裤,帆布鞋,手里拿着一个麦克风。
他的头发有点长,遮住了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在灯光下很亮。他开口唱了,声音从麦克风传出来,从餐厅的音响里传出来,跟刚才那首快节奏英文歌的旋律一模一样。
原来是这首歌的原唱,一个乐坛内很有实力的歌手空降到了餐厅现场进行演唱。
现场的人先愣了一下,然后炸了,几十台手机举起来了。有人站起来,有人踩在椅子上,有人把手机举过头顶,镜头对准那个年轻男人。
快门声此起彼伏,像下雨,小何从椅子上弹起来,手机差点掉进沙拉碗里。她两只手捧着手机,挤到人群里,踮起脚尖,把手机举高。她的马尾在人群里晃来晃去,像一面小旗。
苏语迟没动。她放下刀叉,靠在椅背上,看着那个年轻男人。他在唱,声音有感染力,没有那种完美的录音室音质,可就是让人想听下去的现场感。
高音部分有点紧,但他用情感盖过去了,他的身体随着音乐摆动,。他的眼睛闭着,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又像在跟餐厅里的每一个人对话。
苏语迟的手指跟着节奏在桌沿上轻轻敲击着。
她想起之前选秀海选时那些选手,有的在台上唱,有的在台上跳,有的在台上表演。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嗓音条件不比这个歌手差,但是他们缺乏机会,缺乏一个可以让人看见的机会。
而刚才那个歌手,他已经被人所熟知,可是他摒弃了光鲜的舞台,回归到了最原始的表演形式,用自己的歌喉和实力去征服听众。
苏语迟觉得,这样的快闪表演形式不错。
她拿起叉子,叉了一块牛排,放进嘴里嚼着。
她看着那个年轻男人在人群中间唱,看着小何在人群里举着手机,看着餐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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