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与陈念念建立了深厚的情感纽带。”
“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不应轻易变更抚养关系。”
旁听席上,陈母点头。
方琳的母亲也在擦眼泪。
法官看了看双方。
“原告,你对被告的抚养事实有何意见?”
赵敏看了我一眼。
我站起来。
“法官。”
“八年前,方琳在我做手术的那天,冒我签字放弃了我女儿的抚养权。”
“从那天起,我被挡在了女儿的生活之外。”
“不是我放弃的。”
“是她偷走的。”
“她说她抚养了念念八年。”
“但这八年的前提,是一份伪造的文件。”
“如果没有那份假签名,抚养念念的人,是我。”
法庭安静了。
赵敏接过来。
“下面,请法庭查看第三组证据。”
她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屏幕上出现了车位管理处的监控录像。
画面里,方琳坐在签约桌前。
拿起笔。
写下“苏晚”。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这是2026年4月18日下午两点零三分。”赵敏说。
“方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冒用苏晚的签名签署文件。”
“全程由公证人员在场见证,并同步录音录像。”
“这是第十八份伪造文件。”
法庭再次安静了。
方琳的脸灰了。
吴律师看了方琳一眼。
方琳没有看他。
赵敏继续。
“下面进入清算环节。”
她翻开了一份表格。
“十七份文件。逐一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