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议,划定东北六省为永久自治区,成立东北六省联合自治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限。”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纷纷侧目,静待我的详细说明。我目光沉稳,逐条阐述自治规则,条理清晰,权责分明:
“第一,财政层面,东北六省财政全面自负盈亏,日常运转、地方建设、民生开支均无需中央拨款支援,不占用全国财政资源。
第二,军费层面,除本次战争专项补偿之外,东北驻军日常军费,无需中央全额承担。中央每年仅需拨付全国军费总额的五分之一,合计一百万现大洋即可,剩余所有军费,均由东北本地财政自行筹措。
第三,人事权限,东北六省范围内,各级官员、驻军将官的任免调配,皆由我全权决断,东北自治政府拥有绝对的人事话语权,中央不予干涉。
第四,央地权责,东北虽实行高度自治,但始终归属民国版图,拥护中央政府。往后中央但凡有重大决策、举国要务,均需提前与我商议,征得我的同意后方可推行。
第五,物资供奉,东北土地肥沃,物产丰饶,自治政府每年会向中央政府输送物资,以尽属地本分:每年上缴面粉十万斤、玉米五十万斤、高粱五十万斤、小麦三十万斤,保障中央日常物资所需。”
我说完之后,环视全场,补充道:“立下此规,东北六省自此固守北疆,绝不主动向外扩张势力,一心操练军队、修筑边防,戒备边境列强,守护北方疆域安宁。既减轻中央财政压力,也能让东北因地制宜,安稳发展。”
在场众人细细斟酌其中利弊:东北物产丰饶、军工自立,自治不会成为中央负担,每年还能稳定供给大批粮食物资;而奉军兵力雄厚,划定自治区域、明确边界,也能打消各方对于奉军南下扩张的顾虑。孙中山率先表态赞同,冯玉祥、阎锡山、孙传芳权衡过后,也纷纷表示认可。
至此,东北六省永久自治的章程正式敲定,写入本次合议文书,成为民国新格局中至关重要的一项约定。
整场议事持续整整一日,从****推选、内阁组建,地方疆域划分、山东日军驻军处置方案,再到奉军战损补偿、东北六省高度自治章程、央地权责划分,所有事项全部商议敲定。
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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