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中心挂牌成立后,陈墨立即着手设计一套完整的监察机制。她深知,监察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必须有一套科学、严谨、可操作的机制作为支撑。
她召集了监察中心的核心团队,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封闭式研讨。
一、监察的范围
研讨的第一天,团队首先明确了监察的范围。
监察的范围,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财务监察——监督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透明。第二,项目监察——监督基金会的项目运作是否符合伦理标准。第三,技术监察——监督基金会的技术手段是否被滥用。第四,投诉处理——受理公众对基金会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
二、监察的频率
团队讨论了监察的频率问题。最终决定,采取“定期监察+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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