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属于原告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被告方的主张不成立。”
“另,鉴于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原告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原告请求的赔偿金额为二十万元,本庭予以支持。”
二十万。
陈浩宇像被雷劈了一样。
“二十万?我哪来的二十万?”
“被告可以分期支付。”法官说。
我在法庭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了陈浩宇崩溃的样子。
他低着头,双手捂住脸。
不知道是后悔,还是心疼那二十万。
我猜是后者。
出了法院,阳光很好。
姐姐摘下眼镜,看着我。
“感觉怎么样?”
“像卸掉了一个一百斤的枷锁。”
她笑了。
“走,姐请你吃饭。你想吃什么?”
“火锅。”
“好。涮到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