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走的?”
“2014年3月17日,交通事故,当场死亡。”
“当场死亡的话,除非她提前写过遗嘱,否则不可能有遗书。”
“她没有写过。她出事那天是普通的工作日,没有任何征兆。”
“那这份所谓的遗书,大概率是伪造的。”
“你能证明吗?”
“可以。需要做笔迹鉴定和纸张年代鉴定。如果是伪造的,他涉嫌伪造证据罪。”
“好。准备应诉。”
挂了电话。
我在北街的路灯下站了一会儿。
然后打给了周子墨。
他没接。
我发了一条消息。
“你妈走的那天是上班路上被一辆货车撞的,当场就没了。她根本来不及写任何东西。如果你爸拿出来一封遗书,你自己想想那意味着什么。”
消息显示已读。
没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