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别人。
现在我忽然懂了。
他查到了。
他查到我“已婚”。
他以为我骗他。
他以为我有老公还跟他谈恋爱。
所以他走了。
一句解释的机会都没给我。
因为在他看到的所有官方记录里,宋清,已婚,登记日期2018年3月。
他有什么理由不信?
我蹲在民政局台阶上。
忽然笑了一下。
我丢了一个男朋友。
不是因为我做错了什么。
是因为我表妹偷了我的身份,嫁给了别人。
而我的父母,知道。
手机响了。
是我妈发来的微信。
“清清,这个事你姑也不是故意的。你回来我们好好说。”
我看着这条消息。
没回。
我打开手机备忘录,写了一行字:
2018年3月16日,方敏以宋清身份与赵宇登记结婚。
然后我加了一行:
我要知道全部。
2.
我没有立刻回老家。
我先去了一趟银行。
开了一份个人征信报告。
报告上赫然多了一张信用卡。
开户人:宋清。
开户地址是我老家县城。
消费记录里,最近一笔是上个月。
金额:一万三千八百。
备注:南城百货。
我不知道南城百货在哪。
但我知道,我没有办过这张卡。
我把征信报告打印出来。
又去了一趟派出所。
户籍信息没有异常,身份证没有挂失记录。
也就是说,方敏用的不是我的身份证原件。
她伪造了一张。
上面印着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贴着她的照片。
我回到家,把所有材料铺在桌上。
民政局档案复印件。
征信报告。
户籍查询记录。
三样东西,拼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八年前,有人伪造了我的身份证件,用我的名字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然后用这个身份办了信用卡。
这个人是我表妹。
而我的父母知道这件事。
周六,我回了老家。
妈来开的门。
她看到我,眼神躲了一下。
“回来了?吃饭没?”
“没吃。”
“我给你做。”
“不用。”
我坐在沙发上。
“爸呢?”
“在里屋。”
“叫他出来。”
妈站在那里,搓了搓手。
“清清,你别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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