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要保护这张脸的主人。
用她全部的本能,和这条得来不易的性命。
夜深了,宫里传来打更声。
梆,梆,梆。
三更天了。
思琪吹熄灯,躺上床。硬板床硌得背疼,被子有股淡淡的霉味。可她很快就睡着了,睡得很快,睡得很沉。
梦里,她看见一片金色的麦田。
那麦田很大,望不到边,金灿灿的,在风里翻滚,像一片金色的海。麦田尽头,有个人转过身来,朝她招手。阳光太刺眼,看不清那人的脸。可那个身影,那个姿态,她太熟悉了。
是主人。
而她,还是那条金毛犬。
她欢快地奔跑过去,四爪踩在麦田里,踩出一条路。尾巴摇得像风车,摇得停不下来。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麦香扑鼻而来。她跑啊跑,跑啊跑,越跑越快,越跑越近——
那张脸终于清晰了。
是主人。是张露茜。
主人蹲下来,张开双臂,笑着喊她的名字:“思琪——”
她一头扑进主人怀里,把脸埋进主人胸口。主人抱着她,身上有熟悉的气味——洗衣液的味道,香水的味道,还有一点点汗味。那是主人的味道,她永远不会忘记。
醒来时,天还没亮。
窗外还是黑的,只有一点点灰白透进来。思琪坐起身,愣愣地看着窗外。棉被滑落,凉意钻进衣服里,让她打了个哆嗦。
梦终究是梦。
现实是,她是宫女冯思琪,在长春宫西厢房最里间的这间小屋里。头上压着赤金的蝴蝶簪,肩上担着掌事的责任,耳边响着无数的闲话。
可她不怕。
因为梦里那个拥抱,那个气味,那个声音,还在。
它们会一直在。
陪着她,走过这深宫里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