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偏头,温柔又利落地咬破胎膜,舔舐干净幼崽周身的粘液,再咬断纤细的脐带。
漆黑夜色里,那只刚出生的小狼崽闭着眼,浑身绒毛浅浅灰黑,软绵绵地拱了拱,发出细弱的奶音。
接下来的一个多时辰里,踏雪一次次忍痛发力,又有五只小狼崽被生了出来。
天边泛起鱼肚白,生产也彻底结束。
踏雪长长吐出一口气,彻底放松身体,将六只幼崽拢在腹下,稳稳护住所有孩子,这才疲惫地睡了过去。
追风走到门前,低低朝着门外呜咽了几声,传递着某种消息,门外的狼群回应之后,便一个个转身回到了丛林。
宋芝见踏雪平安生产,也拉着不停打哈欠地周秀秀回屋补觉。
等再次醒来时,就见到沈云泽拉着沈阔和周康,围在踏雪身旁,观察几只幼崽在吃奶。
“婶子,你说我抱一只小狼回京城怎么样。”
这个时候,也就只有沈云泽敢带着小伙伴,大喇喇地围在这里。要知道,此时的母狼可是最护崽的。
宋芝看了一圈,没见到追风的身影,估计是出去捕食了。
“据我所知,这小狼生下来,怎么也得两个月才能自己活动,而且踏雪舍不舍得,这你得问她。”
沈云泽低下头看着一夜之间变得柔和许多的踏雪,低声喃喃,“其实,我一点都不想回京城。”
回去就要面对沈家,面对那些权衡利弊的亲人,面对尔虞我诈的环境。
回去他就是宁国公府的小世子,是许家女儿留下的唯一血脉,是两家联姻的象征,却唯独不是他自己。
他过了十年端方持正的生活,日日都谨记自己的身份,在外时刻保持高傲,不敢大声笑、大声哭,只为了维持沈家的威严。
本来过惯了这样的日子,他也不觉得有什么。
可如今回想起来,十多年锦衣玉食、仆婢环绕的生活,他半点都想念不起来。在他短短的人生里,同狗剩一起街头乞讨的日子、一起在山洞里过野人的生活,在同德村和周康他们一起招猫遛狗的生活,竟都比从前畅快。
在这里,他可以是狗蛋,也可以是沈云泽。
没有人会刻意讨好奉承他,也没有人处心积虑算计他。
他贪恋这样的生活,却不能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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