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我形容不出来的东西。
好像我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
好像我这个什么都不是的林若晚,终于在这个世界上有了一丁点价值。
哪怕他不知道。
那天回宿舍的路上,我拐进了校门口的文具店,花两块钱买了一本淡蓝色封皮的笔记本。
翻开第一页,我写了这学期的第一段话:
"今天,我给沈亦川的校园卡充了三百块钱。他买了一份番茄炒蛋盖饭。他嚼得很慢。我很开心。"
这个笔记本,后来跟了我整整四年。
关于那个充值的事,我后来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做出这个决定。
我家不富裕。我妈一个人在老家开杂货店把我供到大学,日子同样紧巴巴的。
小时候冬天最冷的那段时间,没钱买羽绒服,我穿着我妈夜里赶工缝的棉袄上学。同班的女生指着我笑。
回家我跟我妈说不冷。
但我知道穷是什么滋味。
所以看到他啃面包、卖书、洗碗的时候,我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不是在苦中作乐,他是在拼命活着。????????????
他不会要别人的帮忙。
那我就不让他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