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翻开手中的书,不理陆尔淳,陆尔淳拿出手机找到一张丑女的照片,亮在殷夙的面前,“如果我变成这么丑,你会不会不要我?”
殷夙目光凉凉的扫过那张丑女的照片,再看了看陆尔淳,薄唇突出一行字,“关门、放狗!乱棍打死!拖走整容!”
陆尔淳风中凌乱了,原以为殷夙会给自己一个非常甜腻的答案,却没想到是这样的,顿时看殷夙的目光都不友善了,鄙视道:“原来你也是如此肤浅的男人!庸俗!”
“一般来说,高尚的男人都是瞎子!”殷夙理所当然的说道,“还有,和一个男人讨论这个问题,陆尔淳,你的智商是欠费的吗?”
陆尔淳再次被殷夙给鄙视了,索性不去理他,见陆尔淳起身要走开的时候,殷夙突然伸手将她一拽,陆尔淳还没反应过来,便是倒在殷夙的怀里,低沉的嗓音几乎穿透了陆尔淳的耳膜,让人听了都很舒服,“当初你吸引我的,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陆尔淳抬眸狐疑的看着殷夙,“这算是什么答案?”
殷夙却不觉得哪里错了,“这就是答案,若不然,你以为你能爬上我的床。”殷夙顿了一下,手指拂过陆尔淳的眼角,“如果非要说喜欢一个人有理由的话,那么这个理由也终将成为你厌弃他的理由。”
殷夙这话没毛病,陆尔淳倒是没有想到殷夙能说出这番话,的确,一个男人今日说,是你的美貌或是善良打动了他,那么终有一日,他也已因为你的容颜衰老和你为家庭的焦躁而厌烦你,同样,多年后,或许还有这样一个女人的美貌和善良打动他。
陆尔淳想到了唐妃琳当初过的话,她说她喜欢李耿,无关身份地位,就是一种喜欢,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说勇气,喜欢就是喜欢,只是一种直觉,感觉和勇气无关。
“殷夙,我觉得,你可以去写一本心灵鸡汤的书,开导一下年轻男女的感情生活。”陆尔淳一本正经的建议道。
殷夙白了陆尔淳一眼,好似看白痴一样的看她,“本帅日理万机,你觉得我会去写那种无聊的东西?何况……”
“何况什么?”陆尔淳好奇的追问。
“你若真是一无是处的草包,你觉得我会看得上你?”殷夙血淋淋的打击了陆尔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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