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叹了口气:“小民啊,这种事情不少见。包工头一看出大事,赔不起,撒腿就跑。住建这边主要是督促总包单位(宏远建筑)处理。我们可以对宏远公司进行处罚、甚至暂停其投标资格,但具体找包工头这个人……我们没这个权限,得公安介入。但公安立案需要条件,比如他涉及刑事犯罪(比如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你们报案说他诈骗工资跑路。现在事故原因还在调查,责任没完全定性,公安那边估计也立不了案。你们家属现在最要紧的,一是治病救人,二是盯紧宏远公司,他们是总包,跑不了。王德发那边……只能指望宏远公司去找,或者你们自己想办法找线索。”
表叔的话印证了古民的判断:在官方层面,短期内很难通过行政力量找到王德发。压力又回到了宏远公司身上,而宏远公司显然在踢皮球。
时间接近上午十点,古民决定先去找律师蒋文斌。在去律所的路上,他接到医院母亲的电话,声音带着哭腔:“小民,医院又在催缴费了,说你爸的押金用完了,再不交就要停药了。老陈那边更严重,手术做完了,但还没脱离危险,在ICU,一天费用就要一万多,医院说已经欠费了,让赶紧补,不然有些药和检查就用不了……这可怎么办啊!”
“妈,你别慌,我马上处理。你把收费处的电话给我,我跟他们说。”古民强迫自己冷静。他先联系了父亲所在病区的护士站,表明家属身份,请求宽限几个小时,承诺今天内一定补缴费用。护士态度还算客气,但表示规定如此,最多宽限到下午三点。他又辗转联系到ICU,情况更严峻,欠费已影响部分非紧急但必要的监护和用药。
古民知道,不能再等了。他让母亲先把父亲银行卡里剩余的钱取出来,有多少交多少,稳住父亲这边的治疗。然后,他拨通了宏远公司李经理的电话,这次他的语气不再克制,而是带着冰冷的强硬:“李经理,我是古民。我父亲和工友陈大友的医疗费,医院已经多次催缴,濒临停药。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宏远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负有先行垫付的法定义务。如果因为贵司拖延支付医疗费,导致伤员治疗中断或产生严重后果,贵司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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