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句,语气却极为肯定。
不等破烂侯开口,苏远便给出了答案:
“肯定没有。这手串上面的‘寒气’......”
“或者说那股子阴沁的劲儿,重得很,隔着这么远都能感觉到。”
“平时,你都是把它收在不见天日、阴凉干燥的地方吧?”
“比如......地下室?专门的保管箱?绝不会随身携带,更不会轻易示人。”
破烂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心里惊疑更甚。
苏远说得一点不差,这手串他向来是收在家中最隐秘、恒温恒湿的地下暗格里,只有极少数时候,才会拿出来自己独自欣赏把玩片刻,旋即收回。
确实从未给任何人佩戴过,甚至连他女儿都没碰过。
苏远继续道:
“年份倒是不短,三四百年是有的。”
“玉质是顶好的和田籽料,羊脂白玉中的极品,油润度、细腻度、白度都是万中无一。”
“雕工更是大师手笔,这十八颗珠子,大小、圆度、光泽几乎完全一致,浑然天成。”
“单从‘老物件’、‘古董’这个行当的标准来看,这确实是件难得的珍宝,价值连城。”
听到这里,破烂侯脸上终于露出了掩饰不住的得意笑容。
能被苏远这样的“毒眼”承认是“珍宝”,这比赚了多少钱都让他舒坦,仿佛之前输掉那些宝贝的憋屈都消散了不少。
这可是他破烂侯最得意的收藏,能在苏远面前扳回一城,值了!
然而,苏远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的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
只听苏远压低了声音,语气带着一种近乎告诫的严肃:
“侯爷,听我一句劝。”
“明天,你还是赶紧把这东西,原封不动地放回你那地下室去。”
“能不见光就不见光,能不动就别动。”
“偶尔拿出来看两眼,赏玩一下,也就罢了。”
“千万别想着把它戴在身上,尤其......是长期佩戴。”
破烂侯被他说得一愣,随即有些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带着点炫耀和固执说道:“戴?我哪舍得戴!别人就是求着想看一眼,我都不给!这可是我留着......将来给我闺女当嫁妆的压箱底宝贝!让她风风光光地出嫁!”
他想象着女儿戴上这串珍贵手串、在婚礼上惊艳众人的场面,心里更是得意。
苏远闻言,却只是微微扯了扯嘴角,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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