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些听在宋瑞卿耳中,则完全不一样了。
他觉得夜初语在关心他,怕他工作太辛苦,身体吃不消什么的。
其实错误的理解或者误会什么的,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所以在听到夜初语这么说之后,宋瑞卿轻轻的“哦”了一声,而后又问道:“那你现在去干嘛?”
“吃东西,我还没有吃晚饭。”夜初语说着摆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尽管时光过去了几年,她也成为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这些似乎真的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如果不告诉别人,她有两个小孩,或许没有人能看得出来,至少在任何人眼里,夜初语都是一个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二百的绝色大美女。
她可以不用名牌包包,不穿名牌时装,不用高档化妆品,可是她的风华却从来都无法掩饰。
即便她平时会可以穿的宽松的衣服,挡住姣好的身材,带着黑框眼镜,盖住大半张脸,可是由内向外散发的光彩却丝毫没有减少。
刚刚她微微翘起的嘴巴,还有脸上的无奈,让宋瑞卿瞬间有种心跳猛加速的感觉。
他从来都不否认,他喜欢夜初语,应该是从喜欢她的美貌开始的。
这是男人的本能,他单身了这么多年就是在等一个能够让他砰然心动的女人,而如今这个女人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那种惊喜是难以言喻的,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几次三番的向夜初语表白。
听到夜初语说还没吃东西,他便一脸愧疚说道:“看来是我这个做老板的不称职,让员工加班,还不给填饱肚子,该打,该打。”
“为了将功赎罪,我决定请你吃夜宵如何?”
夜初语不置可否,这时电梯门开了,她走了进去,发现宋瑞卿没有动,还站在电梯口怔怔的看着她,便说道:“不是说要请我吃夜宵,你这是后悔了么?”
“哈哈,怎么会?我是怕你不赏脸。”
宋瑞卿随后进了电梯,笑嘻嘻的这样说道。
其实不谈论感情,单纯这样交往宋瑞卿是个挺不错的朋友,做事靠谱,做人坦诚,不过一想到他是抱着那种心态在和自己交往,夜初语便不敢和他有更深入的交流。
两个人就近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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