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品牌背书。
比特要求获取运营收入(租金/扣点)的30%-50%作为品牌使用费及管理费。剩余部分由金地集团所得,但需优先偿还贷款及支付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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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总总几十页,大都是对金地集团提要求。于珊珊第一次见到这么强势的谈判,这不就是逼金地集团签城下之盟?
殊不知,林斌这已经是很客气的了。若非在江州实在拿不到更优质的地块,又急着在江州抢占市场,金地集团就算是跪求,用比这条件再苛刻两倍的条件,林斌都不待正眼看一下的。
她看向丁总,不知道他愿意“筑巢引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