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一丝羁绊,马芳又何乐而不为呢?
“云老弟,你且来看看这个?”
熊大、熊二被李副将带走了,屋中就只剩下马芳、擎云和唐雪三人,早已洗去了一身征尘,面前摆放着一桌丰盛的酒席。
擎云刚刚动了几筷子,马芳则从怀中取出一物,郑重其事地递给了旁边的擎云。
“这是什么?莫非是从速不台岱的营帐中找到的?”
马芳递给擎云的乃是一个信封,口上的火漆早已脱落,信封上尚有几处血渍的痕迹。
“正如云老弟所料,这股鞑子果然是由京师的内鬼引进来的,哼,这帮狡诈的蛀虫!”
信上的内容并不多,只是央请速不台岱头领出兵拿下会州卫并坚守半个月,然后在大明援军赶来之前再率众离去。
只要速不台岱能够按约而行,事后将得到白银十万两,上好的盔甲、兵刃五百套。
试想,速不台岱的部落能凑出两千勇士已经是极限,若能得到十万两白银以及五百套大明提供的盔甲、兵刃,那实力显然要暴涨不少啊。
速不台岱虽说不是太精明,却也能看出此行不会有太大的风险,这就是他最看不惯却又喜闻乐见大明那帮权贵的游戏啊。
“的确是大明的蛀虫,却也不完全是缺心眼的,还知道匿名行事?”
信的末尾并没有署名,字迹倒是工整的很,一眼就能看出所用笔墨以及这张信纸均出自豪门之手。
“马兄,此书信你可一并发往锦衣卫陆炳那里,在他的手中或许还能发挥点儿作用。”
像引诱速不台岱这种小部落前来攻城之事,未必就是由朝中权贵亲自操刀的,可有了这份书信在,也许就会多一个突破口。
在擎云那份特殊的“记忆”中,朝中的确有几位大奸臣,而且这种情况似乎贯穿整个大明,一直就不曾完全间断过。
没办法,君强则臣弱,君弱则臣强,君与臣之间原本就是相互对立并生的关系,谁让大明朝一拉溜出了那么多奇葩的皇帝呢?
“呵呵,此次能够结识云老弟,实在是我老马的幸运啊!今后老马我就专职负责军阵厮杀,至于这些勾心斗角之事,可就全权仰仗云老弟了!”
马芳的身上还有伤,可架不住他现在心情格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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